哲學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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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20131011【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4【黃國昌講話】
08:51
20131011【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6【第一輪回答】
06:34
20131011【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7【第二輪問答】
04:07
20131011【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8【第三輪問答】
05:14
2.
20130825【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1
07:56
20130825【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2
13:42
20130825【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3
13:39
20130825【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4
13:15
20130825【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5
13:48
20130825【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6
14:26

 


1.【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4【黃國昌講話】 摘錄

▲   那我為什麼說這些年輕人他們大器是因為,1985談的是制度的問題,但是他們想要談的是人的問題,就是這次的九月政爭,你們把臺灣搞得烏煙瘴氣的這個人,你到底是要誰負責?黃世銘是該被處罰沒有錯,但是你們現在搞得好像就是用黃世銘當替死鬼,每個有責任的人一人踹他一腳,然後你們真正責任更大的人,打算拍拍屁股要走人,哪裡有這回事情。所以黑島青年他們一開始要的是負政治責任、負法律責任的人,按照國家憲政民主體制所規定的制度去追究他們的責任,跟1985是可以區隔的。

▲   大家不要忘記喔,馬英九先生2008年的時候,競選口號是「把街頭還給人民」,那個「把街頭還給人民」講出來甘那,聽到甘那是扁啊咧話欸,扁啊,啊是蘇欸(台語),把街頭還給人民,結果是誰喊的,馬英九,他現在有在做把街頭還給人民嗎?你們就,我都不要講太多,10月10號你就看他有沒有把街頭還給人民嘛。


【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6【第一輪回答】 摘錄

▲   我先補充一下,等下柳林可以再回答第二個的問題,因為剛剛那些討論滿有意思的,第一個是10月10號那6萬人,以我自己的角度來看,比8月3號那25萬人更了不起,那個脈絡跟議題完全不一樣,8月3號洪仲丘的那個案子,我不是不關心,但是我個人從頭到尾沒有對那個議題發表過任何意見、寫過一篇投書、講過一句話,因為我知道這個議題已經太多人在關注了,我回家如果開電視看到是那個新聞,我會直接把它關掉,不是我不關心那個議題,我非常關心那個議題,但是我覺得已經沒有需要了,還有其他的事情,要有其他人做。

▲   那我現在要問的問題是說,我不是一個很驕傲的人,但是當我跟黑色島國站在一起的時候,有人會當著我的面說:黃國昌你是低素質的公民。你如果敢在我面前講這樣子的話,那我們來討論一下,我到底低素質何在。


【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7【第二輪問答】 摘錄

▲   我可以補充兩句話嗎?我贊成柳醫師所講的,這個形狀是會變,那那個不是自己給自己打氣,或是在給相信你的人虛偽的希望。

      我只講兩個例子,第一個是如果我們不相信這個東西會改變,不相信公民輿論的力量的話,第一個是標哥早就出來了,標哥早就出來了,今年,顏清標今年6月就出來了,我講的是會計法修正,那第二個是,現在全臺灣有三分之一的cable在蔡衍明手上,你讀的蘋果日報可能變成香蕉日...你現在讀的蘋果日報可能變成香蕉日報,所以你問我說,當然你不可能去苛求說你做每個運動都是一蹴可幾的,沒有那麼簡單也沒有那麼廉價,但是改變是會發生的,當我們去做,這種改變一定會發生的。

▲   但是你看到的2008到2012,臺灣的公民社會發生什麼事情?當我們核心的價值,不管你說這個國家叫臺灣國還是叫中華民國,我們核心的價值遭受到威脅的時候,公民社會是出來,會出來抵抗的,而這個政權他在做的一些鳥事,導致這個公民社會出來抵抗的時候,讓大家越來越去appreciate,越來越去會去欣賞說:啊,我們是臺灣人這件事情跟我們要進入中國那個體制接受那個價值,是這麼值得珍貴的事情,這個是我個人的解釋。


【哲學星期五】『1985』與『憲法133』的對話 p8【第三輪問答】 摘錄

▲   當然臺灣還沒有進步到說,像法國或德國一樣,法國或德國很好玩的是,警察交班了以後,他卸了棒,把警察衣服脫掉,就跑到對面來,參與群眾運動,在那樣子喊。但是往那個方向在邁進,因為我,現在我每次去,只要那些警察沒太過份,我一定謝謝他們,因為他們其實比我們還痛苦,你能想像到那個區隔有多痛嗎?他的靈魂根本想要跟你在一起,但是他要穿在那邊去做他違背他靈魂的事情,但是你能夠苛責他嗎?不行,因為他在這個機器下面。

▲   那當然現在還是有一些比較暴虐的,還是有些暴虐警察,當然我也知道那個傢伙會拿扁鑽去戳那個音響是受到指示,但是10月8號那天晚上,我們不是本來在總統府前面,後來被拖走嗎,然後那些警察就說他們依法行政,我真的快聽不下去,我講情況,那時候警察要動手的時候,然後,現在警察越來越聰明了,你要知道這件事情,那個中山一分局分局長嘴巴特別賤,為什麼我說他嘴巴特別賤?「各位同學你們一定要遵守兩公約的精神,不要用暴力攻擊警察。」(模仿方仰寧),然後我第一次聽他那個講,我差點快要休~~~克了,這不是通常是學生跟警察說的,說你要遵守兩公約的精神,不要攻擊學生,他說:「你們要遵守兩公約的精神,要和平、要理性,你們千萬不要攻擊警察,不要讓我們的警察同仁流血。」(模仿方仰寧),我聽的我第一次休,就是我聽的第一次差點快休克。

      然後我第二次快要休克的時候是,我問那個(方仰寧)說:你們現在是要逮捕我嗎?他說:沒有啦,沒有沒有要逮捕你,但是你上車,就要把我推~~~到那個鎮暴車,然後我說:那你現在沒有要逮捕我,那你要把我推到鎮暴車,是要推什麼?然後因為那個方局長站我很近嘛,我就當面質問他,因為你要逮捕我的話,你要跟我講說:我現在要逮捕你,剝奪你的人身自由。那這個即使你把我看成犯罪嫌疑人,我也有權利被告知你要逮...第一個你要逮捕我的事實,第二個你要逮捕我的(原因),他說...然後結果我還離他這樣,他前面還有警察攔著喔,他說:沒有關係,你可以對我使用暴力,你可以對我使用暴力沒有關係,但是我會忍~~~耐,為了臺灣我會忍~~耐。其實我那時候氣到我手上如果有磚頭,我真想打他,真的本來是很和平的,我氣到要拿磚頭去K。


2. 【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1 摘錄

▲   在大埔的事件以後也好、核四的事件以後也好、服貿的事件也好,或者是在1985運動結束完了以後也好,非常多關心臺灣公民社會以及臺灣未來的朋友,大家心裡面的問題事實上已經不是為什麼要拆政府的問題,問題的層次可能早就超過了那個,那進一步要回答的是如何拆政府的問題,我並不會說罷免權的行使是現在要去回答How如何這個問題唯一的答案,但是它提供了一種可能的選項。

      那這個可能的選項在許多公民運動的路線當中,我們從比較廣闊的視野來看的話,它具有什麼樣子的戰略位置,可能可以達成什麼樣子的效果,我覺得這些問題可能從運動者的身份來加以回答,會比較適當一點,那不過我今天可能試著從一個作為研究法學的人、關心這個運動的人的角度,來談談我對於這個公民權行使的看法。


【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2 摘錄

▲   目前我們現行的法律對於罷免權的限制還在戒嚴,這是一個戒嚴時期的罷免法。

▲   最近的一個案子,因為大家對於《會計法》的爭議都非常的熟悉,四個黨的代表在一個密室當中,通過了一個可恥的修法,想要把公款私用、喝花酒的大哥從監獄裡面拯救出來,這件事情參與的立法委員誰負了什麼樣子的責任?我們最後看到的是,有一個政黨的,他把他的不分區立委開除了黨籍,他就喪失了立委的資格,當然那個政黨跟他所開除的黨員之間,彼此之間有什麼樣子的糾葛,作為一個公民,老實說我不是那麼關心這件事情,我關心的是,終於最起碼有一個政黨為了這件事情負責。我比較好奇的事情是,民眾在監督的時候、媒體在監督的時候,怎麼從來沒有去問其他的三個政黨,做了這麼離譜的事情,你們到底負了什麼樣子的責任?

▲   雖然我們的憲法以及大法官解釋要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罷免權的行使,不可以去增加事由上面的限制,但是在實際要怎麼樣推動罷免的這件事情上面,卻是限制重重。


【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3 摘錄

▲   就提議(罷免)的工作,在我國目前提議的方式,可以說是用石器時代,石器時代提議的方式,讓你很麻煩,麻煩到每一份提議書的成本都很高,他不斷地去增加你行使直接民權的限制,用來保護這些立法委員他自身的利益。

▲   我今天秀給各位的格式跟中選會給大家看的格式不完全一致,那理由是說,如果真的按照中選會給你的那個格式來加以填寫的話,你會提議得很辛苦,因為你會提議得非常的辛苦,那個表格小到你要把你家的住址完整的填載上去,還要可以辨識清楚,本身就是一個高難度的動作,像我這種字寫得很醜的人,未來中選會在審查的時候,字跡潦草,沒有辦法在這麼小的空格之內完成地址的記載,可能就會被剔除掉。

▲   對不起,我岔開話講,就是說我對於江宜樺先生不滿,不是他上任行政院長以後的事情,是在當內政部長的時候,我就對他強烈的不滿,為什麼我對他強烈的不滿是因為,當他從自由主義的學者轉變成一個政治人物的時候,掌握權力的時候,他在他任內做的事情跟人民權利,特別是憲法基本權利的捍衛有關係的事情完全不做,他在做的事情是在幫助他權力來源的基礎馬英九先生,2012年的選舉的時候,怎麼樣透過違反憲政規則的提前選舉,能夠去取得不公平的優勢。

▲   第三步,最困難,50%的門檻,就如同目前《公民投票法》,要求公民投票投票率必須要過50%一樣,50%的門檻它創造了一個效果,那個效果是任何面臨罷免威脅的立法委員或者是其他透過選舉的方式選出來的公僕,他只要做一件事,就是讓大家都不要去投票就好了。在這個法律設計的觀念裡是,所有沒有去投票的人都是贊成要把他留下來的人,這樣子的一個法律預設違反了當代民主參與最基本的原理原則,只有站出來投票的人才有決定公共事務的權利。


【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4 摘錄

▲   那真正可惡的是這個條文,我們剛剛所講的那麼短暫、那麼大規模的活動,大家可以想到說,一定要什麼,非常密集的宣傳跟動員,才有可能達成,但是我們的罷免權還在戒嚴,現行的法令不准你宣傳,罷免活動不准宣傳,如果宣傳的話,處新台幣十萬以上一百萬以下的罰鍰,那一般的公民,我今天非常支持憲法133的活動,但是一想到說:欸,我這樣子算不算是意氣用事,我第二天會不會接到一張十萬到一百萬元的罰單,如果不繳的話,國家就可以封我的戶頭,查封我的房子,事情有這麼嚴重,你要不要再三思一下,真的要行使你這樣子的權利嗎?

▲   我一開始開場的時候說,我從一個關心憲法133活動的旁觀者,希望能夠變成參與者,我決定參與的第一個活動就是,我要開始幫這個罷免活動宣傳,而且我鄭告中選會,趕快來罰我,你只要罰我,憲法法庭見。

▲   罷免辦事人員的名額,提議罷免立法委員還不可以超過20個人,就是你要有20個工作人員在一個定點當中,他還不可以有任何宣傳活動,要像螞蟻一樣,那那些螞蟻可以做什麼事情呢?下面的事情,第11條,只能印發罷免理由書,就是你那20個人可以幹嘛,可以出去發罷免理由書,那除此以外不准有任何宣傳活動,你敢宣傳我罰你。那今天我相信很多朋友跟我一樣,願意站出來直接挑戰中選會,有膽你就罰,我們憲法法院見。


【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5 摘錄

▲   但是提案的這六個人,請大家記住他們的名字,邱文彥、紀國棟、謝國樑、吳育昇、江啟臣、李慶華,這六個人覺得前面的限制上還不夠,他要讓你罷免權的行使變得更困難。

▲   最高行政法院的判決出來了,公審會不應該駁回,直接賞了公審會兩巴掌,那我不曉得要賞陳先生幾巴掌,問題是駁回了以後,公審會的委員在他們任期屆滿以前,再一次駁回,已經打贏了喔,最高行政法院說:公審會你錯了,再駁回,在任期結束以前再駁回,駁回完了以後,大家就卸任,那該做官的去做官,該回學校當行政主管的回學校當行政主管,那些委員的名字我一個一個都記在腦袋裡,大家都要記在腦袋裡,因為這筆帳一定要算,你如果不跟他們算這筆帳,未來的人有樣學樣,大家跟著這樣幹。

      雖然遭遇到了這樣的挫折,但是那個團體跟一群朋友持續地去走這條路,你如果問我說有沒有意義,我說很有意義,因為打完這場官司以後,我們最起碼證明我們是正義的那一方,接下來的駁回濫權,只是再一次的突顯這個政府對於人民參政權的剝奪,而且他已經是無理蠻橫到了極點。

▲   選舉跟罷免的關係,一般的來講是,罷免應該要難一點沒有錯,我們現在面臨的問題,罷免不是難一點,罷免是難很多點,罷免是難了N點。當然我們現在對於整個選舉權,就當選人他事實上是有一定程度的保障,譬如說我們剛剛講的,在當選最近的這一年內,你不能夠去行使罷免權,這個時間上面的限制,我覺得是合理,避免說,差距很小的人,他在落選了以後,他馬上要去啟動那個罷免的機制,會導致整個代議政治不是很安定。但是這並不代表說,你要把罷免制度弄到難到是這個制度變成憲法上面的一個條文,它沒有實現的可能性。


【哲學星期五】黃國昌:反罷免的戒嚴罷免權 p6 摘錄

▲   所以我回答你的問題是說,第一個我受罰,或者是你們受罰,希望不是你們受罰,因為我受罰我不用請律師,我自己去打就好了,不是,你們如果被罰,我今天承諾我幫你們打官司。

(掌聲)

▲   提問者:為什麼大法官他們不處理釋憲

      唉(全場笑),那個道理跟立法委員他不願意表態是一模一樣的嘛,立委不表態的方式就是把你法案封殺嘛,大法官不想表態的方式是什麼?程序駁回,他不受理你這個釋憲案,程序上就駁回,因為對於他來講,做合憲的解釋、做違憲的解釋,內心的交戰,假設啦,我們的大法官還願意內心交戰的話,他太痛苦了,最簡單的方式就是他不要做實體的解釋,迴避這個問題。

▲   那也是因為這個樣子,所以我要很誠懇的拜託大家是,下一次當馬英九先生...對不起啦,因為我雖然一直有在透過不同的方式參與運動,但是我可能比較溫和一點,也就是說,不管在寫文章或是在講話,批評政府的時候,我都還是會以正式的官銜去稱呼他,馬英九總統或是馬總統,但是我今天為什麼這麼猶豫稱他馬英九先生,因為其實今年夏天過以後,在我的心目中,我已經不想用那個稱謂稱呼他。